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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大生騎車撞路樹身亡 爸媽怒告高市府獲國賠

19歲女大生騎車自撞路樹身亡,法官認定高市府沒管好路樹要賠國賠。(翻攝Google地圖)

19歲女大生騎車自撞路樹身亡,法官認定高市府沒管好路樹要賠國賠。(翻攝Google地圖)

2023/06/14 10:1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9歲應姓女大生騎機車超越前方腳踏車騎士時,不慎自撞路樹,臉部嚴重凹陷骨折,送醫後宣告不治;她的爸媽怒控高市府沒管好路樹,怒告求償559萬餘元,法官雖然認定高市府未定期修剪,讓路樹侵入車道,但應女車禍時超速又從右側超車,養工處只須負8%責任,賠償44萬元。

判決指出,2021年4月某日上午,應女騎著機車沿著阿蓮區民生路北往南行駛,突然在馬路上自撞路樹,導致她臉部嚴重凹陷骨折,送醫後宣告不治;她的爸媽不忍愛女失去寶貴生命,認為高市府養工處沒有管好路樹,路旁樹幹歪斜、向內超出路面,女兒是為了閃避路樹,從楊姓腳踏車騎士的右側超車,但還是閃避不及迎頭撞到路樹,人車噴飛慘死。

應女爸媽向高市府提出國賠訴求被拒後,只好向法院提告求償559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高市府否認路樹侵入路面影響用路人安全,辯稱是應女騎車違規又超出路面邊線,才導致自己撞路樹不幸喪命。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應女疑為了超越前方腳踏車,從腳踏車右後方加速行駛,才會自撞路樹,但該棟路樹,確實已有部分樹體侵入車道,有妨礙公眾通行而影響公共安全之虞,高市府養工處身為系爭路樹管理、維護機關,對路樹管理、維護確有欠缺。

法官根據相關車禍鑑定報告及相關事證,認定應女當時車速約56公里,已超過該路段限速40公里,加上她違規從右方超車,雖然高市府須賠償292萬餘元,但因車禍死亡責任大部分落在應女身上,養工處只須負8%責任,經計算後僅須賠償4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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