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網紅袁曼軒婚變遭前公婆提告討回豪宅 高院判她不用還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貴婦網紅「Sherry」袁曼軒2017年和澳洲礦業大王之子郭男結婚,並育有一對龍鳳胎,但2人爆發婚變,袁女被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其名下的新北市三重區豪宅,台北地院認定豪宅由公婆出資購入,去年判袁女應將豪宅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公婆名下,上訴後,高等法院昨判決大逆轉,改判袁女不用還;可上訴。
袁女公婆主張,他們2018年出資買下新北市三重區豪宅,再借名登記給袁女與兒子共同持有,各有一半產權,後來袁女訴請離婚,因此,雙方已無信任關係,袁女應把豪宅的產權還給公婆。
袁女認為公婆當年是把房地「贈與」她和郭男,公婆從未管理、使用,否認雙方是借名登記關係。
台北地院查出,袁女和郭男夫妻於2017年4月21日結婚,2018年7月31日出名簽署買賣契約,花2600萬元購入該豪宅房地,並將袁女、郭男登記為共有人,根據袁女在澳洲法院的證述可知,公婆曾買下一間不動產登記在他們夫妻名下,且依據匯款紀錄,這間不動產是由公婆出資購入,即便袁女曾代墊部分款項,也已收回。
北院指出,郭男曾作證提到,父母原本在澳洲、東南亞就會投資不動產,當時他人在台灣,發現正是投資台灣不動產的好時機,父母才會出錢購買三重房地,並計畫出租,不過考量要節稅,才借用袁女名義辦理登記。
北院認為,袁女、郭男與公婆有親屬關係,公婆購屋給兒媳居住合乎常理,不能把這種借名登記關係視為贈與,且袁女會傳LINE給郭男,要郭男匯款支付房產稅金、水電費、管理費,故認定袁女與公婆間是借名登記關係,判袁女應將豪宅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公婆名下。
袁女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昨逆決逆轉,廢棄一審的判決,改判袁女不用返還。還可上訴。
此外,袁曼軒遭郭姓前夫指控,婚姻期間帶小王回住處擁吻、過夜,求償200萬元,一審判郭敗訴,上訴後,高院認為郭男與泰籍女子發生婚外情在先,已違反婚姻誓約,去年判決駁回郭的請求、袁女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