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車手被疑黑吃黑 慘遭虐打拍裸照逼吞蟲險淪豬仔
桃園市1名少年當車手被疑黑吃黑贓款,遭詐團押到汽車旅館虐打、強拍裸照、逼吃蟲,還險被賣掉當豬仔;犯案詐團陳姓男子被桃園地院判處5月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一名17歲少年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2021年3月間因得手贓款去向不明,被上游懷疑黑吃黑,慘遭4名詐團成員聯手毒打、強拍裸照,更被逼吞麵包蟲,還差點被賣淪為豬仔賣器官,所幸被轉移地點搭車時,趁機逃跑逃過一劫。警方事後獲報逮捕1名涉案陳姓男子,經檢察官起訴,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妨害自由罪判處陳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詐欺部分諭知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受害少年當車手,因詐團上游沒收到贓款被懷疑黑吃黑,遭到集團成員帶到平鎮區1家汽車旅館房間痛毆、強拍裸照(妨害秘密部分未提告),還被逼吞麵包蟲,更被威脅吃老鼠且要變賣當豬仔摘器官,逼他交出侵吞的贓款;少年被虐到難以忍受,指稱錢交給一名王姓男子,詐團成員於是駕車載他離開汽車旅館前往桃園火車站尋找王男,過程中售年趁機脫跑,返回平鎮母親家求救。
檢警獲報偵辦,查獲陳姓男子到案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陳辯稱自己雖加入詐騙集團,但沒參與這起詐騙案,在汽車旅館內只是在旁觀看、沒有動手;然而受害少年指證歷歷,直指強拍裸照、威脅吃老鼠和賣器官的就是陳男。少年還稱,自己只做過1次車手就被懷疑黑吃黑,不僅遭毆打、強拍拍裸照、被逼吃蟲,還險被當成豬仔變賣,之後就不敢做詐騙了。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承認曾與少年及其他詐團成員搭同一輛車離開汽車旅館去尋人,見少年逃跑後,也與共犯前往去少年父親住處找人,認定陳男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審酌陳犯後否認,未與少年和解,判處5月徒刑;陳被控詐欺部分,因陳男否認且證據不足,法官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