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弊案纏訟12年 「師鐸獎」得主柯份等3人限制出境8個月
前蘆洲國小校長柯份到庭應訊。(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於2011年爆發弊端,檢調查出有大批中、小學校長、評選委員等人涉收受廠商賄賂,震驚社會,全案纏訟至今已有20名校長被判有罪定讞,僅剩曾獲得師鐸獎的前蘆洲國小校長柯份、安和國小前校長趙榮景、及埔墘國小前校長吳玉美正由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中,高院更二審認定柯等3人犯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從今年5月22日起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院更二審裁定指出,柯份、趙榮景、吳玉美等3名前校長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行為收賄罪」,一審分別判刑7年8月、7年10月、2年8月徒刑,依調查證據、卷證等資料可以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其畏罪逃亡的可能性甚高,均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審酌3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於5月21日屆滿,因此裁定從5月22日起將3人均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檢調調查發現,新北市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多達38名校長涉嫌收賄,其中還有榮獲師鐸獎的校長涉弊,甚至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全案多達78名被告之多。
檢調查出,業者為取得營養午餐標案,從每1名學生的餐費中抽取2至4元回扣,另以贈送校長、主任洋酒、茶葉,或在水果禮盒夾帶現金行賄,涉賄的教育人員以身試法,可說是「教育界最壞示範」。
一、二審審理期間,有2名校長死亡,獲判公訴不受理,也有多位校長被判無罪,大多數校長被判有罪,上訴後,最高法院於2017年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其餘被告均撤銷發回更審,更審時,又判10名校長有罪,全案上訴後,2021年最高法院將柯份、趙榮景、及吳玉美3人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中,其餘上訴駁回已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