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後強吻女友人企圖性侵 荒唐警大生判刑2年4月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中央警察大學1名男學生於2021年4月間到女友人租屋處吃飯喝酒,2人不勝酒意先後入睡,男生凌晨醒來後,趁女子昏睡中兩度強行脫去對方衣物,趁機強吻並以身體壓住女方,更用下體磨蹭女方大腿、臀部與下體等處,企圖性侵之際,所幸女友人驚醒激烈反抗而未受害,女方事後質問時趁機蒐證,男大生懇求女方「別報警」,仍被女方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學生8月徒刑,強制性交未遂部分判處1年10月徒刑,應執行2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犯案的警大男學生與被害人為朋友關係,男生於2021年間某日晚間前往女方租屋處一起吃飯、喝酒,雙方因不勝酒力在租屋處分別入睡,隔天凌晨男學生醒來見女友人仍昏睡,趁機脫下女方衣物強吻,再環抱女生以下體磨蹭女方大腿、臀部與下體等處,女友人此時驚醒反抗尖叫,男生才罷手。
受害女生因過度驚嚇,當日凌晨3點11分以通訊軟體的語音通話,向人在中國上海的友人求救並討論對策,女方隨後與男生對質並趁機錄音,但質過程中男生因醉意入睡,女生也不勝酒意在客廳沙發上睡著。
待同日凌晨5時許,男生再度醒來見女生睡在沙發上,色膽又起,上前撫摸女有人胸部與下體,女方驚醒後反抗,男學生卻以身體加以壓制後企圖性侵,經女生高聲尖叫並大力推開,男生才停止,女方當下報警驗傷提告,警方訊後將男學生送辦。
桃園地院審理時,受害女提出事發時雙方對話錄音,內容為女方質問:「你知道你幹了啥?這事傳到學校會好聽嗎?」男生則回稱:「別報警、我很抱歉!」男學生對此辯稱因誤認女方對自己有好感,且當時並無激烈反抗,並未違反對方意願。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警大在學的已成年人,就學警大是選擇服務公職、為人民服務,本為國家仰賴的人才,卻因個人私慾恣意犯罪,尤其依其所就讀學校、科系,必然研習過刑事法規,且被害人恐因受害致終身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學生有期徒刑8月,另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