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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偷情男女乾柴烈火做愛逾100次 判賠台籍人夫80萬元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2023/04/02 13:19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越南籍阮姓男子偷吃台籍洪姓男子的越籍妻子,2年性交超過100次,洪男提告求償148萬元,阮男辯稱不知女方已婚,但台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做愛次數頻繁,不可能不知她已婚,判賠80萬元。

洪男提告指出,與妻子於民國99年結婚迄今,並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阮男利用參與語文班機會接近他的妻子,並編造故事、送禮追求,2人因而發生婚外情

2人於108年6月至109年9月間多次於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為,所為已破壞婚姻美滿及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並致他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向阮請求慰撫148萬元。

阮男辯不知道女方尚有婚姻關係,也不想破壞他們的婚姻關係等語,不接受賠償。

法官傳訊洪妻作證,她坦承自108年至110年底,與阮男發生超過100次性行為,時間多在晚上;阮男在抗辯時也說過女方曾向他表示想要離婚,僅因顧慮子女而維持婚姻關係,辯詞矛盾。

法官認為,阮男與洪妻發生性行為次數頻繁,維持婚外情期間非短,按諸常理,難認阮不知洪妻婚姻關係,所為已侵害其配偶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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