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拖累共赴黃泉 妻亡夫獨活獲得緩刑
2023/03/08 14:37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一對孫姓夫妻2021年疑因受到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拖累,經濟來源頓失,竟決定共赴黃泉,妻子身亡,孫男獲救。一審基隆地院依加工自殺(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罪判孫男1年2月刑;二審高等法院考量他有病在身、行動不便,8日諭知緩刑2年。
孫男原本從事機場接送工作,2020年起因為疫情蔓延,國門被封鎖,他與妻子的經濟收入頓失,隔年耗盡積蓄,竟於車上一起尋短。
期間,孫男曾清醒,確認妻子已無生命跡象後,再度輕生。幸運的是,孫男二度清醒,身體不適而開啟車門下車,卻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而昏迷倒地,路人見狀趕緊通報119,經急救後,孫男撿回一命。孫男在醫院清醒後,告知社工他是與妻子一同輕生,社工大驚,趕緊報警,惟警方到場察看車內,妻子已氣絕多時。
一審基隆地院認定孫男不思改善財務狀況,為求逃避生活的經濟壓力,幫助妻子一同自殺,欠缺責任感,不知尊重他人生命法益,對社會產生負面不良影響,犯後又未取得女兒諒解,評議後依加工自殺罪判刑1年2月。
二審高等法院表示,孫男自白犯罪,且身罹疾病,現由長照中心照料中,符合法院加強緩刑宣告實施要點第2點「宜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規定;孫男因妻子生前罹病,又受到疫情影響,生計困難,與子女久未聯繫,難獲支援,才共議同死。
高院審酌孫男患病在身、行動不便,現為安置保護個案,而刑罰目的本在教化與矯治,預防再犯,孫男經此偵審程序及刑罰宣告的教訓後,當知所警惕,相信無再犯之虞,評議後雖維持原刑度,但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