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重判10年以上 吳宗憲、張恒嘉延長限境8個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華航國安私菸案,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將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分別重判10年4月、10年2月,2人均上訴高等法院,仍否認犯罪,辯稱代購免稅菸品是歷年專案慣例,均無貪污犯意。不過,高等法院認定吳宗憲、張恒嘉均被重判10年以上重刑,且有逃亡之虞,裁定2人自2月3日起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院裁定指出,吳宗憲、張恒嘉因涉嫌貪污罪,分別被台北地院判刑10年4月、10年2月、均褫奪公權10年,吳、張上訴後,高院裁定自去年6月3日起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8月。
高院考量吳宗憲、張恒嘉限境等處分將屆滿,日前傳訊2人、辯護人出庭陳述意見,綜合認定2人於一審被判處重刑,可見其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均有逃亡之虞,加上全案被告人數眾多,2人所涉本案是共同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且所涉漏稅物品的數量、金額甚鉅,均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因此裁定吳宗憲、張恒嘉自本月3日起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本案源於2019年7月22日,蔡英文總統結束12天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行程返台,調查局查獲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張恒嘉等國安人員,涉嫌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未稅的違法私菸弊情,企圖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
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將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張恒嘉分別重判10年4月、10年2月,此外,民進黨立委胞弟、時任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被依稅捐稽徵法的逃漏稅捐罪判刑2年8月、空品處協理于堯判刑2年6月,空品處組長黃川禎被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的幫助犯判刑5年4月。
全案上訴高院後,高院考量吳宗憲、張恒嘉被限制出境處分將於今年2月2日屆滿,日前傳訊吳、張2人出庭陳述意見,目前2人分別任職於高雄、新北市憲兵隊。
吳宗憲透過律師指出,吳宗憲是被冤枉,無貪污或逃漏稅等犯意或不法行為,此案中,關稅、菸稅及納稅義務人均為華航,加上吳宗憲是全家生活和經濟主要來源,女兒才2歲多,父母均已60多歲,吳宗憲沒有逃亡可能或必要性,請求高院不應繼續限制出境。張恒嘉則說,是否繼續限制出境,尊重高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