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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走少年單車吃竊盜官司 他舉證堅稱騎錯、法官信了

少年單車被黃姓男子騎走,黃男喊冤稱騎錯,高雄地院法官還他清白。(記者黃良傑攝)

少年單車被黃姓男子騎走,黃男喊冤稱騎錯,高雄地院法官還他清白。(記者黃良傑攝)

2023/02/01 15:1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黃姓男子被控偷夏姓學生停路邊的捷安特單車,遭警方查緝法辦,雄檢依竊盜罪起訴,黃男喊冤,堅稱騎錯車,並舉證自己有一輛相同的單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失竊單車的車輪框雖貼有學校貼紙,但非一眼可見,外觀也沒有明顯特徵,故認定被告可能騎錯車,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夏姓少年去年2月間,把單車停放於大順、中正路口輕軌站旁,前往牽車使用時,發現單車竟不翼而飛,便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指他的單車輪框曾經換過,並非原廠輪框,椅墊下方還有學校停車貼紙,單車有其辨識度,警方沿途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遭被告黃男騎走,通知到案說明,並依竊盜罪嫌將他函送法辦,檢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喊冤,舉證照片稱曾和中山大學合作開發自行車共享軟體APP,採購15輛,後來開發計畫中止,這些單車被移往輕軌站旁停放、使用,其中一輛單車與夏男的單車款式相同,前年10月間停放輕軌凱旋站,他騎錯車並非故意行竊。

法官查證被告供詞並非虛假,確實曾有一輛相同的單車,單車的外觀確實相似一眼難分辨,黃男另提出GOOGLE GPS時間軸紀錄及街景圖,證明當時曾將單車停於輕軌凱旋公園站,認定被告應急於轉換交通工具,才未詳加確認腳踏車外觀而誤牽,非竊盜主觀犯意,最後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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