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槍擊案 竹聯寶和會主謀判16年、槍手判15年半定讞
館長遭槍擊案槍手劉丞浩(前排左一,藍黑衣服)判刑15年6月、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前排白衣)判16年徒刑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竹聯幫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2020年8月指使槍手劉丞浩,當街近距離射殺網紅「館長」陳之漢,館長中彈幸運救回一命;二審高等法院去年8月依殺人未遂將劉、施各判5年、6年徒刑,並和其另犯的擄人勒贖案合併判刑,判處劉丞浩15年6月、施俊吉16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
館長陳之漢於審理期間多次公開質疑買凶殺他的幕後影武者尚未現身,且劉、施並沒有具體的殺人動機,全案仍有疑雲,盼檢警深入追查揪出真凶。但歷審判決皆無資訊顯示另有共犯。
檢警追查,竹聯幫寶和會主要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也接受委託買凶殺人,陳之漢疑因經營的健身事業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幕後影武者決定買凶殺人,寶和會受託後,交由施俊吉操盤規劃,選定劉丞浩為槍手。
劉男先加入成吉思汗健身館會員,多次以消費者身分前往林口旗艦館勘查環境,觀察館長的上下班作息與出入時間慣性,並藉機故意冒犯摸館長的胸肌、雙方起衝突等事件,藉以營造消費與口角糾紛的犯案動機。
館長為劉的多番挑釁而動怒,於2020年8月16日開直播揚言要告劉並索賠,施、劉見下手時機成熟,擇定同月27日前往其林口健身旗艦館外狙殺陳之漢。
當天深夜先到旗艦館埋伏長達171分鐘,待28日凌晨2時21分,趁館長走出健身房、走上座車之際,現身持制式手槍走近館長朝其頭部、身體連開3槍,館長舉起右手蜷曲身體抵禦,但仍小腿、手臂中彈,倒地大量出血,但他強忍槍傷疼痛,點菸開直播欲交代後事,引發震驚,送醫後大難不死。
劉丞浩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稱是不滿館長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館粉肉搜才犯案報復,但他在訊問時鎮定應答,還找知名律師辯護,檢警循線查出幕後是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精心策劃的謀殺,劉丞浩犯案前每次前往館身館尋釁後,都會去找施俊吉報告情況。
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劉、施,並查出施與劉等8名寶和會幹部與成員,另犯多件擄人勒贖、恐嚇取財等案,一併起訴,包括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曾率眾限制酒店陳男行動自由,勒索錢財未遂,施俊吉、劉丞浩等人強擄曾涉紅景天吸金案的謝男,囚禁2個多月勒贖1000多萬元得逞。
二審高院依殺人未遂、擄人勤贖等罪,將劉、施合併判刑各15年半、16年,其中對館長的殺人未遂罪,各判5年、6年;林修伯、梁智勝等人各依擄人勒贖、指揮或參與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各判處10月至8年不等徒刑。
檢方與8人皆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之處,量刑亦無不當,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
館長另已向劉、施提民事求償醫療、看護、精神賠償等共2000萬元,新北地院一審判2人應賠32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