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押1人!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關鍵人物林士傑羈押禁見
首次上稿 01-07 23:49
更新時間 01-08 06:2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涉賄選案昨天(7日)深夜傳出新消息,關鍵人物林士傑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成為全案被押的第3人。南院認為,林士傑沒有到庭的理由,跟他女兒、新科議員林依婷所說「登山失聯」不符,有逃亡可能,所以裁定羈押。另外,議員李文俊、黃麗招聲押,將等今天才確定開庭時間。
台南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涉賄選案之前已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議員李文俊的「密友」黃怡萍被羈押禁見,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是第三名被裁定羈押的被告。
林士傑遭指控在議長選舉前上月22日曾請國民黨議員方一峰到車上「討論」議長選舉,但他否認出言恐嚇。1月3日檢調第一波搜索時,林士傑失蹤,林依婷向媒體指稱林士傑去爬山。
檢方呼籲林士傑出面未果,核發拘票。據了解,案發3天後,檢調「追上山」抓人,林士傑當面表達想「投案」,也請律師陪同到地檢署,但法律上仍屬拘提到案。
在法院裁定羈押前,有檢警私下說,林士傑去「爬山」的行為,無論是否有事前計畫,都會讓檢察官、法官有理由認為他有逃亡的事實,因此裁定羈押的可能非常大。果然在昨天深夜11點左右,林士傑被裁定羈押,也讓檢調專案小組士氣大振。
外傳正副議長賄選案有個「鐵三角」,由郭再欽、無黨聯盟前名譽顧問團長楊志強與林士傑組成,3人中已有兩人羈押禁見。雖然楊志強之前被搜出保冷袋裡有800萬元現款,但涉案證據不足,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不過,檢方已抗告成功,台南地院排定9日重開聲押庭。
另外,檢察官7日凌晨當庭逮捕李文俊、黃麗招後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指出,昨天晚間不訊問,等今天再確定聲押庭開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