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宜縣頭城鎮傳賄選 某鎮長候選人樁腳涉買票、10萬元交保

宜蘭縣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劉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幫該鎮長候選人賄選買票,檢方查扣現金。(宜蘭地檢署提供)

宜蘭縣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劉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幫該鎮長候選人賄選買票,檢方查扣現金。(宜蘭地檢署提供)

2022/11/15 10:04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劉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幫該鎮長候選人賄選買票。檢警調專案小組14日持搜索票至該樁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現金7萬5100元,並通知劉姓樁腳及選民3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劉姓樁腳10萬元交保,3名選民請回。

宜蘭地檢署接獲線報,該鎮長候選劉姓樁腳,為使該鎮長候選人順利當選,在頭城鎮新建里一帶,按照每戶有投票權人之人數交付現金,對選民進行現金買票。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欣怡指揮宜蘭縣警察局礁溪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14日上午持搜索票至該樁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現金7萬5100元,並通知劉姓樁腳及選民3人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劉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選民3人中,1人雖收受6000元,但已於日前退還;另2人則分別交出已收受現金5000元及1000元,檢察官訊畢後均請回。

宜蘭地檢署呼籲,賄選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構成賄選犯罪。

檢方強調,地檢署正與轄內司法警察機關通力合作,積極查辦宜蘭地區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相關犯罪,請大家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地檢署同時呼籲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