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送禮賄選 東港里長候選人夫妻5萬交保
東港鎮許姓里長候選人涉送禮買票,候選人夫妻及助理等3人以3到5萬交保。圖為屏東地檢署,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獲報,東港鎮許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主任檢察官廖偉程、檢察官余晨勝指揮屏東調查站、東港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昨天(10日)執行搜索,對許姓里長候選人、協助發放禮品之曾姓妻子及余姓助理聲請羈押,屏東地方法院裁定3人以3到5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指出,許姓東港鎮里長候選人、曾姓妻子及余姓助理,今年10月間在選區以分送禮盒方式,賄賂有投票權里民10餘人,曾妻穿著印有候選人姓名競選背心向選民拜票,經專案小組實施搜索,扣得相關證物,取得相關畫面,再約詢里民到案說明後,承辦檢察官認為有足夠理由認定,許、曾、余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認有羈押原因,然尚無羈押必要,諭知許姓候選人及曾姓妻子以5萬元交保,余姓助理3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