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賄、布雷...工作高壓 律師:提升調查官士氣獎金編列應公平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扮演維護國家及國內安全守護者角色的調查局,適逢選舉年間,也肩負查賄、布雷、查緝境外資金或假訊息,以及包括資通安全在內等各式繁重工作;近來不少地檢署因查賄績效卓越,獲頒「檢察業務費30萬元」獎勵,意外引起不少調查官感嘆只獲得「口頭嘉勉」及「再接再厲」;對此,律師孫瑞蓮認為,為提升基層辦案人員士氣,司法機關編列獎金應更注重公平性及彈性。
律師孫瑞蓮的丈夫也是調查官出身,她今受訪表示,調查官偵辦重大刑案,偵查期間需耗費更多心力,因重大刑案更要嚴守偵查不公開,反而容易讓司法高層忽略了基層調查官日以繼夜的辛勞,且調查官的眷屬,也常因調查官職業需24小時待命的特殊性,被迫犧牲許多家人相處的時間,有小孩的調查官,甚至可能因長時間的高壓工作,而如同「假性單親」,獎金也許不多,但呼籲司法機關編列獎金時,應更具體的注重公平性與彈性,方能提升基層調查官的士氣。
關於不少地檢署近來獲頒「30萬元」獎勵一事,近來意外在調查官圈子中引起討論;有調查官指出,檢察官接到警、調案件,還有高額獎金,調查局被利用完,卻只得到一句「再接再厲」。
還有許多調查官認為,辛勞、苦勞,應該都是警、調學長,結果獎金卻都被「整碗拿走」、「別人是主體,你只是手足」,並感嘆「台灣司法環境就是這樣,各位調座就是無名英雄,認命吧」。
調查局為激勵調查官工作士氣,提升工作績效,訂有「法務部調查局核發偵破重大案件有功人員獎金支給要點」,而各項獎金所需經費來源,均由調查局編列的年度預算支應。
根據調查局編列2023年度的獎金預算,共編列7億3063萬元,其中即包含了調查局所有職員合計2894人的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