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在殯儀館上廁所 起身驚見屁股下方「三眼怪」...

一名女子在殯儀館上廁所,遭黃姓男子以手機偷拍。示意圖,非事發廁所。(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從事殯葬業的黃姓男子上月在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處理喪葬事宜時,一時內急前往不分男女的性別友善廁所,此時有一名往生者親友進到他的隔壁間廁所,他從隔間下方空隙發現對方是女性後,竟拿出有3顆鏡頭的iPhone手機偷拍,被對方抓個正著;台北地檢署考量黃男已認罪,今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10月21日早上,黃男在北市一殯的性別友善廁所內,見隔壁間廁所是女性如廁,竟因此起色心,不顧廁所地板髒污,仍蹲下壓低頭部偷看,窺見竟是長相甜美的正妹後,涉嫌拿出拍照功能優異的iPhone 11 pro手機,從隔間下方空隙伸進,試圖偷拍對方的如廁春光。
此時,被偷拍的林姓女子已如廁完畢,準備起身時,眼角餘光竟瞥見隔間空隙竟有1支手機,被緩緩地推進她的廁所,且手機背部的3顆鏡頭就正對著她的屁股下方,立即氣得大罵,當時黃男偷拍失風後,一度嚇得不敢走出廁所,後來才低著頭「出來面對」。
黃男自知難逃法網,不斷向林女道歉,希望能與她達成和解,但林女氣不過,當下立刻報警提告;黃男庭訊時承認拿手機偷拍林女上廁所,檢方考量他已認罪,起訴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律師孫瑞蓮表示,拿手機偷拍別人上廁所,已侵害對方的身體隱私,涉及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有心人士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另外,也建議女性如廁時,注意掛勾處有無不明光點,廁所門板下方有無完全的隔板,以避免遭不肖歹徒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