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共犯發監未到被拘提 王俊傑今向北檢報到
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撂人到場的始作俑者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各被判刑8年定讞,前天已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夜店8年前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撂人到場的始作俑者曾威豪與妻子劉芯彤,前天已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但原應一同報到的共犯王俊傑、張昱謙(原名張福生),執行前夕未到而被拘提;其中,王俊傑今已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
薛貞國遺孀在曾威豪等被告入監後,沉痛地表示,這8年間許多同案被告仍不時犯下社會矚目刑案,可見法律無法真正有效根治、改變被告,盼政府能更珍惜員警,積極修法,避免日後再有員警殉職。
夜店殺警案二審期間,曾威豪與劉芯彤結婚,已育有二名子女;曾一審被判刑8年6月,二審改判10年,劉芯彤一、二審均判9年;因與薛貞國遺孀達成650萬元和解,曾威豪夫妻於更一審均酌減判刑8年。本月五日,最高法院駁回更一審等9名被告的上訴後,全案被告均已定讞。
除了曾威豪夫婦之外,其餘7名共犯的定讞刑期分別為,葉品成10年6月、王思凱8年、樊豪7年6月、張繼誠7年4月、劉瀚陽、王俊傑各7年2月、張昱謙7年;全案陸續起訴74人,除了本月最後一批定讞的9人之外,先前已有65人定讞及各自入獄服刑或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