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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判8年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今發監執行

曾威豪上午10時許被法警上銬帶上囚車。(記者錢利忠攝)

曾威豪上午10時許被法警上銬帶上囚車。(記者錢利忠攝)

2022/10/18 10:0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014年9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74人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經法院近8年纏訟審理,最高法院本月5日駁回最後一批更一審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夫婦等9人的上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當初「撂人」到夜店鬧事的始作俑者曾威豪夫婦各被判刑8年,另7人各判刑7年至10年6月定讞,曾威豪夫婦等人今已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其餘7名共犯的定讞刑期,葉品成10年6月、王思凱8年、樊豪7年6月、張繼誠7年4月、劉瀚陽、王俊傑各7年2月、張福生7年。檢方先後總共起訴74人,先前已陸續有65人定讞。

曾威豪與劉芯彤於二審期間結婚,現已育有2名子女;兩人的臉書皆未公開,只限朋友瀏覽。曾威豪一審被判刑8年6月,二審改判10年,劉芯彤一、二審都被判9年,夫妻因與薛貞國的遺孀共同達成650萬元和解,分期付款賠償,更一審酌減判8年。

2014年9月11日,曾威豪和當時還是女友的劉芯彤,一起到「SPARK」夜店消費,與店方安管人員起糾紛,二人事後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透過通訊軟體「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群組聯絡,於隔日凌晨糾眾前往夜店大廳鼓噪挑釁,並毆打安管人員。

休假中的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通知,趕到現場處理,卻遭眾人圍毆,雖然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罷手,將他從一樓大廳抬到店外人行道以紅絨柱、棍棒或拳打腳踢,薛傷重不治。

劉芯彤上午10時許被法警上銬帶上囚車。(記者錢利忠攝)

劉芯彤上午10時許被法警上銬帶上囚車。(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市夜店74人圍毆刑警致死案,始作俑者曾威豪(右)、劉芯彤(左)夫婦各被判刑八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取自曾威豪臉書)

台北市夜店74人圍毆刑警致死案,始作俑者曾威豪(右)、劉芯彤(左)夫婦各被判刑八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取自曾威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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