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雙子星案開發被拒 港商南海等2公司提告吞敗

香港商南海、馬來西亞商馬頓等兩家公司提告想拿回雙子星案開發權,遭北高行判決敗訴。圖為雙子星夜間模擬圖。(捷運局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經濟部3年前根據投審會認定香港商南海與中國關聯極深,且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為由,駁回香港商南海、馬來西亞商馬頓等兩家公司申請開發雙子星。兩家公司不服,提請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拒絕兩家公司的申請沒有問題,判兩家公司敗訴。可上訴。
香港南海、馬來西亞馬等兩家公司參與台北市政府舉辦的雙子星開發案招標甄選,2018年12月被評選為最優申請人,依開發案投資人須知第12點規定,最優申請人應於60日內成立新專案公司與台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
後來,兩家公司分別出台幣8億元、2億元,總計10億元,當作資本額,並依外國人投資條例,向經濟部申請在台合資成立「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新專案公司與北市府簽約。
然而,經濟部投審會於2019年6月26日指出,香港南海與中國市場有極深的關聯、淵源,容易受到中國政策影響,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決議駁回申請;經濟部隔月4日依據投審會決議,否准兩家公司申請。兩家公司不服提告。
北高行認為,中國中共政權或人民有,可能透過香港南海掌握並影響台灣南海開發雙子星及其營運,且雙子星是國家重大公共建設,因此,經濟部根據投審會決議,拒絕兩家申請沒有問題,判兩家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