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詐欺慣犯改名繼續騙 誆生前契約保險得手44萬元GG了
2022/08/31 09:57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39歲陳姓男子假冒某生命公司業務,向1名男性被害人銷售生前契約加值保險,被害付款44萬元後,向生命公司詢問發現竟是遭詐騙,事後陳男又欲進一步誘騙時,雙方約在28日見面,獲報的員警到場發現陳男是之前曾抓過的詐欺慣犯,即使改名仍當場栽了。
三民一分局鼎金所指出,陳男慣以投資生前契約進行合法信託為詐術,佯稱透過便宜的信託保險,對現有的生前契約做加值保險,若該手中持有的生前契約遭到違約或公司惡性倒閉,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
被害人因曾購買生命公司的生前契約,初時不疑有詐,向陳男繳交44萬元的信託保險金,但事後向該生命公司詢問時,公司表示未有這項業務且無該陳姓員工,被害人發現遭詐並報警,鼎金所警員徐子晃、許富傑到場處置,徐員立即認出陳男去年亦用同一手法向他人詐騙,今年改名躲避警方追緝,不料又遇到同一名員警,員警還問陳男,「鼎金派出所你有去過,你忘記了嗎?」陳男當場露餡遭逮,全案依刑法詐欺罪移送台灣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生前契約陷阱屢見不鮮,內政部提出「購買生前契約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1.銷售公司須有「一定規模」、2.業者預收費用應交付信託、3.善用5天契約審閱期、4.明訂總價與付款方式、5.服務項目、規格須詳實記載、6.廣告與文宣是契約的一部分、7.簽約14天內可無條件解約、8.定期檢視與調整契約內容、9.不宜以投資心態購買、10.民國92年6月30日前簽訂之生前契約,不受殯葬管理條例規範之拘束,業者不須依法將75%的預收費用交付信託;多一分注意,少一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