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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逆轉!林金貴槍殺運將案無期改判無罪

林金貴(中)涉嫌槍殺計程車運將案再度逆轉判無罪。(記者蔡清華攝)

林金貴(中)涉嫌槍殺計程車運將案再度逆轉判無罪。(記者蔡清華攝)

2022/08/30 10:1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於15年前槍殺計程車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入監服刑3116天後,冤獄平反協會協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再更審,高雄高分院「再更審」又逆轉認定有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再更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天再改判無罪,林金貴到庭聽判,一度激動到說不出話,全案仍可上訴,冤獄團體疾呼請檢方不要上訴。

高雄高分院「再 更 二審」判決指出,被告於2007年1月、3月間之髮型為耳上短髮,本件案發於2007年5月9日,不可能長到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中之兇手長髮披肩之髮型,且遺留在案發現場之客觀跡證均與被告無關,被告復有不在場證明,各該證人所為不利被告之指證,均難認與事實相符,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無罪之諭知。

2007年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遭槍殺身亡,警方同年10月循線逮捕林金貴,查出他行凶後離開現場,被監視器拍到身影,經3名目擊證人指證,2010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林金貴入獄服刑。冤獄平反協會3度為林金貴聲請再審,終在2017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裁准再審,當庭釋放已被囚禁3116天的林金貴。

經高雄高分院「再審」改判無罪。檢方不服而上訴,最高院認為仍有疑點,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更審」又認定林金貴犯案,再次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林金貴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林金貴是否構成審判外自白?歐姓證人的警詢筆錄未錄音,是否有證據能力?秘密目擊證人曾經指認錯誤,其證詞是否可信?2名指證證人是看著林金貴上銬的照片指認,是否已被暗示而受污染?指認槍枝來源的證人是否受到警方暗示或誘導?

案發當日林金貴的通話時間、基地台位置、兩地駕車所需時間等等,是否與卷證相符?頭髮長度與大頭照的差別,可否做為有利林金貴的證據?監視畫面經鑑定已認為畫面中人不是凶嫌的可能性高,偵查時林金貴也通過測謊,再更審未詳述證據採駁理由。種種疑點仍須釐清,再更審調查未盡、理由不完備,因此再次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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