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犧牲喚醒修法急迫 許福生:警械條例修正不能再拖
警大教授許福生長期關注警械使用條例修法進度,盼民氣可用快速修法。(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國人力挺警方積極用槍遏阻惡行,而警大教授許福生,長期關注警械使用條例修法進度,他感嘆在此案發生前,修法似乎陷入瓶頸,導致又犧牲兩名年輕的員警,十分替他們不值,他希望在民氣可用情況下,修法能獲得朝野共識,快速通過。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表示,修法主要兩個重點,就是警察開槍有損害人民權益的賠償,回歸國家賠償機制,讓用槍員警免於直接面對訟累,此部分有共識;另外就是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就員警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時協助釐清真相,避免員警獨自面對訴訟影響士氣。
許福生指出,目前實務上對員警是否依法使用槍械判斷,除符合得使用槍械要件外,仍應基於急迫需要且手段合理必要,以防止濫用槍械而侵害人民權益。
許福生強調,至於判斷是否合於急迫需要及合理必要,理論上應以「用槍當時」身歷其境員警合理認知為基準;但實務上法官常以事後察知客觀事實結果來論斷,如此常會倒果為因,造成員警動輒得咎,多有顧忌致影響執法,甚至危及員警安全。
許福生說,此次修法草案增加證據認定客觀性,提供進行個案調查及責任釐清參考,保障員警與相關當事人權利,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建立公正、透明的警械使用審查機制,並考量行政效率及資源有限性,以有死亡或重傷的重大爭議案件為限。
許福生表示,此審查機制不止可進行獨立公正調查以釐清事實及責任歸屬,亦可就員警所作警械使用報告,定期進行通案性審查與分析,做為警察教育訓練及勤務改進參考。
許福生說,2016年訂定的「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將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槍械的基本原則」諸多保障執法安全與人權規範納入,只是此規範畢竟是單純行政規則,有必要在此次修正時將此規範授權依據明訂於條例中,以提升其法律位階,兼顧執法後盾與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