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洗香香」出來被搶 女設局「仙人跳」判刑7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邱姓女子夥同陳姓及鍾姓男子,以性交易為餌,約1名男子到商旅設局「仙人跳」,邱女趁被害者盥洗時,聯繫陳、鍾2人進房,陳男隨即表演「暴怒」戲碼,說邱女是他妻子,質問被害者:「你敢約我老婆」、「剁一隻手」,逼迫被害者交付2萬3400元現金並簽下36萬元借據,還拿著被害者提款卡外出提領2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罪判處邱女7月徒刑、陳男9月徒刑,鍾男通緝中。
檢警調查,去年8月5日,邱女與被害者相約至旅館進行性交易,進房後趁被害者「洗香香」之際,聯繫陳、鍾2人進房;陳男當場表演暴怒戲碼,質問被害者:「這是我老婆,你敢約我老婆」、「錢不要了,把他載到觀音山去」、「剁一隻手」等語。
檢警調查,被害者被迫交出2萬3400元現金並簽下36萬元借據,還告知對方自己的提款卡密碼,陳男隨即拿著提款卡外出提領2萬元,才放走被害者。
被害者提告後,陳男及邱女在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陳男有攜帶手指虎而被判刑記錄,素行不良,邱女雖無前科,卻與陳、鍾2人聯手「仙人跳」恐嚇取財,侵害被害者意思決定自由及財產法益,判處陳男9月徒刑、邱女7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