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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保母虐嬰又沒送醫害死 最高法院重判9年半定讞

惡保母曾詩容拿硬物敲小虎妹頭部,事後又未送醫急救,導致小虎妹身亡;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曾女9年6月徒刑定讞。(圖由小虎妹父親提供)

惡保母曾詩容拿硬物敲小虎妹頭部,事後又未送醫急救,導致小虎妹身亡;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曾女9年6月徒刑定讞。(圖由小虎妹父親提供)

2022/08/15 11:1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保母曾詩容4年前照顧年僅1歲2個月大的女嬰「小虎妹」,卻拿硬物敲女嬰頭部,又為掩飾犯行未立刻將人送醫,害女嬰死亡。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曾女8年徒刑;二審審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揭示所有兒童均有不受酷刑的權利,以及曾女未獲女嬰父母原諒等情,加重改判至9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曾女領有合格保母技術士證,2018年12月28日上午,她因自身情緒恐管不佳,拿硬物敲女嬰頭部或讓女嬰的頭去撞硬物,並劇烈搖晃,害女應右前額、頂部、左側枕部等3處受到撞擊。

曾女另擔心犯行曝光,沒將女嬰送醫,直到下午3時許,見女嬰呼吸緩慢、嘴唇發紺,不得以才告知女嬰母親,通話過程中卻避重就輕,後經女嬰父親開車將女兒送醫急救,女嬰仍於2019年1月21日晚間不幸離世。

法院審理時,曾女否認犯行辯稱,女嬰28日上午在哭,她把女嬰抱在身上「秀秀」,女嬰接著嘔吐,她再度「秀秀」,女嬰在她身上睡著,後來女嬰被她移到客廳地上的軟墊睡覺,下午2時到3時,她試著叫女嬰,卻沒有叫起來,她便打給女嬰母親;她強調:「女嬰身上的傷勢不是我造成,我也不知女應如何受傷」。

一審台中地院根據錄影畫面,認為女嬰進入曾女住處時,身體狀況沒有異樣,且依檢方解剖、鑑定結果,與手術醫師等人證詞也可知,女嬰傷勢是在曾女照護時所發生,故拒絕採信曾女辯詞,依法判刑8年。

曾女認為一審判刑過重,女嬰父母則請求加重判到無期徒刑,雙雙提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揭示所有兒童均有不受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的待遇或處罰之權利,且曾女至今未獲女嬰父母原諒,或進行賠償,但考量曾女沒有前科紀錄,依法加重改判至9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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