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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寧涉詐助理費案 前夫作證指曾跟他要人頭銀行簿

戴寧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開庭審理。(資料照)

戴寧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開庭審理。(資料照)

2022/08/09 15:23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地院審理嘉義市議員戴寧(無黨籍)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今天上午傳喚戴寧郭姓前夫出庭,郭男在庭上證稱,戴寧有跟他向他的妹妹及邱姓友人要銀行簿子,作為議員工作上使用,但不知其真正用途,戴寧辯護律師主張,戴寧與郭姓前夫於6年前離婚後,目前正進行小孩監護權訟訴,為利害關係人,且郭男供述前後不一。

戴寧今天在庭上仍否認犯行,對於檢方起訴時,曾指她利用4人掛名公費助理詐得518萬7774元助理費,其中費用拿來買貓砂等,她今天向法官指出,她並沒有養貓,也沒有買貓砂,為自己辯白。

辯護律師說,郭男在檢調偵訊時,提到戴寧要求他借人名來當助理,今天出庭證稱,卻說戴寧要借用銀行簿子,供述前後並一;郭男向他妹妹及邱姓友人要銀行簿子,卻不問用途,不合常理。

辯護律師說,本案發生前,戴寧與郭男正進行小孩的監護權官司,目前一審中,郭男應知此案會影響戴寧爭取監護權,認為郭男證詞不足採信。

檢察官對於戴寧辯護律師指郭男正與戴寧進行小孩監護權訟訴,為利害關係人等,向法官聲明異議。

檢察官表示,邱男今天雖未到庭作證,但邱男在檢調偵訊時,表示知道掛名議會助理,也知道從助理薪資帳戶可扣繳勞健保費,戴寧也有與邱男聯繫過等,可認定戴寧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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