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介佑替友人討賭債遭起訴 檢建請加重判刑
趙介佑因犯組織犯罪等罪被判2年徒刑定讞,已入獄服刑中,現在又被查出為了討50萬元賭債,又因發現欠債人的手機中存放友人女友的裸照,竟毆打欠債人,另案被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起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聯幫分子趙介佑與黃俊檗組成暴力討債集團,3年前拘禁、毆打被害人,高等法院認定犯罪集團由黃主持、指揮,依組織犯罪等罪判黃3年4月徒刑,趙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判2年,2人均未上訴已定讞。趙另案又被查出為討50萬元賭債,同時發現李姓被害人的手機中存放友人女友的裸照,趙等3人分持甩棍或徒手毆打李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起訴3人,並建請法院對趙加重其刑。
起訴指,去年2月13日下午4時許,陳、巫等2名趙介佑的友人,在北投某汽車旅館前超商見積欠50萬元賭債的李男,將人押上車,巫男此時拿出鑰匙刮李男額頭,並帶往另名朋友家。
陳男後來聯繫被欠債的謝姓友人與趙介佑到場,此時巫男先行離開,陳、謝、趙則為了討債,查看李男手機,又發現李男的手機內竟有謝男女友的裸照,3人便分持甩棍或徒手圍毆李男,全程約3至4小時。
晚間7時許,趙介佑打電話給李父的朋友劉男,要求出面解決50萬元賭債,約莫1小時後,趙等人再拿李男的手機在其臉書發文稱:「我對不起北投人,我不該亂拼,亂賭,我天誅地滅」。
至於李男雙親則經劉男通知,先後帶20萬元、27萬元到場交給趙介佑,李男與其父母才脫身。李男後來被醫院診斷出受有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敗血症等,全身上下也有多處瘀青,須縫11針。
趙介佑到案後承認犯行;謝男否認毆打,辯稱刪除裸照後便離開;陳男則坦承毆打李男;巫男說自己拿鑰匙刮李男額頭。
士檢偵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將趙、陳、謝等3人起訴,趙也因5年再犯本案,屬於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另依傷害罪嫌起訴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