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吼「妳去給別人射...」 辣模婚變控遭精神虐待 被反咬出軌
張姓長腿辣模與黃姓丈夫互相指責對方不是,法院判准夫妻離婚。圖非新聞中人物。(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姓長腿辣模與大她5歲的黃男結婚後,認為丈夫習慣把自身情緒歸咎給他人,還公開對她咆哮要求返還婚戒,訴請離婚;但丈夫也說張女與男子過從甚密遭記者跟拍。台北地院認為,婚姻至此,雙方均有可歸責性,且責任相當,判准離婚;可上訴。
張女於2020年8月與黃男結婚,當時被各界認為是童話般的緣分,婚後卻出現多次衝突,今年1月15日晚間,張女還被媒體拍到被其他男子摟腰,並一同回到住處。
張女在本案主張,黃男因為她的藝人身分與工作,產生不安全感,容易疑神疑鬼,她雖然可以體諒,但只要黃男情緒不穩或生活不順,動輒對她指責吼罵,並在臉書上公開指摘她與娘家人。
張女也說,黃男於2020年12月23日不顧在公開場合,公開對她咆哮並要求她返還首飾與婚戒,也曾嗆她「妳有沒有想想你幾歲了?妳41歲。是誰的問題呢?...我狂射、猛射要不妳去給別人射、妳看看妳會不會懷孕」等語句。
張女認為,這段婚姻因黃男情緒暴力等行為,已無法保持幸福圓滿,並發生重大破綻,同時可歸責於黃男對她長期言語羞辱、威脅,請求北院判准離婚。
但黃男說自己並非無禮、不孝順之人,也否認長期對張女施以精神虐待,反而是張女多次酒後發生口角便憤怒離家,且張女還與男子過從甚密,被記者拍下親密畫面,因此,張女可歸責程度較高,拒絕離婚。
北院認為,已婚張女在深夜與男子共同進入社區大樓內,行為並不適當,已破壞夫妻間的信任,造成夫妻婚姻產生裂痕,但黃男未與張女理性溝通,動輒情緒失控施以言語暴力,同樣有歸責性。
北院並考量夫妻已各自獨立生活多時,雙方誠摰互信的感情基礎已不復存在,依一般人的生活經驗,顯然難以期待修復,因此,婚姻至此,在雙方均有可歸責性,且責任相當下,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