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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記面積錯誤致交易價縮水 里港地政所判賠116萬

    土地登記面積錯誤導致交易價格縮水,屏東地院判里港地政事務所要賠償百餘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土地登記面積錯誤導致交易價格縮水,屏東地院判里港地政事務所要賠償百餘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2022/07/07 19:4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氏家族4名子女出售2筆共同持有的土地,地政鑑界時卻發現實際面積比登記面積少了一些,經更正重新登記後,原先的交易價格也減少了116萬多元,李家子女認為是地政出錯產生損害,遂提起訴訟,屏東地院判里港地政事務所應賠償損失,可上訴。

    李氏4人持有的2筆土地登記面積分別為681及1萬766平方公尺,2020年間以1200萬元賣給陳男,在辦理土地鑑界時,里港地政事務所卻發現該兩筆土地實際面積與登記面積不符,遂將面積更正登記為662及9673平方公尺,共縮水了1112平方公尺,土地買賣價金因而減為1083萬多元,較原先交易價減少了116萬多元,4人認為是地政出錯導致損失,遂提告求償。

    里港地事務所指出,該2筆土地的地籍原圖,是在日治時期以棉紙繪製,因熱脹冷縮及摺疊導致圖紙伸縮易產生誤差,且當時量測及計算工具較為粗劣,精準度較低,以現今技術複丈後,產生差異,此為測算儀器及技術精進的結果,非測量或登記錯誤,原告求償實屬無據。

    屏東地院認為,該兩筆土曾於1993年間因鑑界辦理複丈,經核對後登記入簿,當時的里港地政事務所並未更正面積,可見土地登記面積的錯誤,與日治時期圖紙問題或測量技術較差無關,也無法證明該登記錯誤是地主造成,原告主張因被告登記錯誤而受到損害實屬有理,里港地政事務所應賠償11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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