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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安毒再性侵少女 毒蟲重判8年4月

男子到13歲少女家作客,不但提供毒品供其吸食,事後還性侵得逞,被判刑8年4月。(示意圖)

男子到13歲少女家作客,不但提供毒品供其吸食,事後還性侵得逞,被判刑8年4月。(示意圖)

2022/06/18 22:3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約2名友人作客小米(化名)家中開毒趴,提供安非他命供大家施用後,趁2名友人外出買早餐時,伺機性侵小米得逞。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2級毒品與對未滿14歲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應執行8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前年10月間某日凌晨2時許,邀2名友人到年僅13歲的小米家中作客;林當天帶0.7公克安非他命到小米房間後,將安毒放進燒玻璃球內點燃,供2名友人與小米施用。

林明知小米年僅13歲,供毒給小米施用後,清晨5時許,趁2名友人外出買早餐,與小米獨處時,透過臉書訊息問小米:「要不要阿力」(原住民語:性交的意思)。

經小米以臉書訊息回覆:「不要」後,仍不顧小米反抗,以身體壓制小米後,性侵小米得逞。

林男坦承,無償轉讓安非他命給小米施用,也承認與小米發生性行為。

法院認為,林男無償轉讓安非他命給未成年人施用,戕害小米身心健康,又違反小米意願性侵她,嚴重侵害小米性自主權。

法院依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年;另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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