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離婚暴怒 丈夫家暴妻子又性侵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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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性侵妻子,今遭士院判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對正要離婚的夫妻,前年相約到住處討論女兒監護權歸誰時,丈夫因不滿妻子要南下工作,竟家暴妻子還性侵,士林地院審酌丈夫犯後始終否認犯行,出庭時也僅承認恐嚇,依傷害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3月,強制性交罪部分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前年7月13日凌晨,這對夫妻為了討論離婚事宜,相約至北市南港區住處,同時談到女兒監護權歸屬,丈夫也因不滿妻子南下工作,先徒手拉扯妻子的包包,再強取手機,隨後恫稱:「不要再去上班,那些人只是想上你,你就好好在家裡帶小孩,要不然我會給你毀容、斷你腳筋,你前途就毀了」。
丈夫接著持酒杯作勢朝妻子丟去,再掐住對方脖子恐嚇:「相不相信我現在就打斷你的鼻樑」,隨後在廁所內出拳捶妻子胸口,還把人推去撞石造浴池。上午7時許,丈夫不顧妻子反對,把人拉進臥房性侵得逞。
士院審結,痛批丈夫不思理性解決問題,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傷害妻子並性侵,犯後還否認犯行,法院審理時也僅承認恐嚇,且至今尚未與妻子和解,堪稱犯後態度不佳,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