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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扶盲人過馬路違停被開單 警方:舉發過程合乎程序

員警發現外送員的機車違規停車。(記者王冠仁翻攝)

員警發現外送員的機車違規停車。(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2/05/08 13:35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一名外送員在臉書發文表達不滿,他聲稱在台北市一處路口下車扶盲人過馬路,回來時卻發現被開罰單,「效率真高!」對此,轄區警方指出,當時巡邏員警經過該處有鳴笛示意驅離違停車輛,從發現違規到舉發完畢過程約3分鐘,機車駕駛人都沒有返回,舉發過程合乎程序,員警並沒有疏失。

該名外送員昨天在臉書「爆廢公社」發文,聲稱他昨天在台北市羅斯福路、同安街口時,看到一位盲人要過馬路,他於是下車幫忙領盲人過馬路到騎樓下,大概走了50公尺,回來卻發現警察單(指罰單)都開好了。他還抱怨,台灣「情理法」看來只有兩個而已,幫助人也要停好車,即使來不及也沒關係。

對此,轄區警方今天回應,員警在昨天下午4時29分巡邏經過羅斯福路二段沿線,發現多部汽、機車輛於人行道劃設紅線旁違規停車,影響道路通行,隨即鳴笛示意驅離。不過,有一輛外送員的機車車上無人,從發現違規到舉發完畢過程約3分鐘,駕駛均未返回車輛處,舉發違規過程均合乎程序,員警並無疏失。

警方也說,雖然外送員事後聲稱是為了扶盲人過馬路才違規停車,但當時同仁就現場車輛擺放情形,實在無從判斷駕駛離開車輛原因。若民眾認有特殊事由,對警方舉發違規行為有疑議,可以向警方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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