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告前上司恐嚇和解撤告 非告訴乃論罪官司照跑
新店警分局劉姓前偵查佐收到前上司劉姓分隊長傳來LINE訊息,感到遭受嗆聲、恐嚇,後來撤回告訴,案件由新北地檢署偵辦中。(記者闕敬倫翻攝)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劉姓前偵查佐因個人生涯規劃,疑與直屬的劉姓分隊長有嫌隙,今年1月收到對方傳來LINE訊息,感到遭受嗆聲、恐嚇,前往北市文山二分局提告,後來2人經過溝通達成和解,劉姓前偵查佐也撤回告訴,但案件為非告訴乃論罪,目前由新北地檢署偵辦當中。
今年1月期間,現調往永和警分局服務的劉姓警員與前上司劉姓分隊長意見有所分歧,2人疑在LINE上爆發口角,劉員因此心生畏懼,跑到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提告恐嚇罪嫌。
據了解,劉員調離原單位後,陸續與劉姓分隊長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但恐嚇罪為非告訴乃論罪,全案由永和警分局函送新北地檢偵辦,現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