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子學潛水溺斃 綠島潛水教練判緩刑並賠100萬

前年7月底吳姓女子在綠島潛水遇溺,海巡人員和潛水業者合力將她救援上岸,仍她仍不治死亡。(資料照)

前年7月底吳姓女子在綠島潛水遇溺,海巡人員和潛水業者合力將她救援上岸,仍她仍不治死亡。(資料照)

2022/04/20 10:01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綠島是潛水天堂,但也頻傳潛水意外事故,近年多位潛水教練因過失致死吃上官司。前年1位吳姓女子在潛水時溺斃,盧姓教練因未事先規劃潛伴,遭過失致死罪判緩刑5年,並賠死者母親100萬元。

台東綠島白沙灣在前年7月底傳1名女潛水客失聯漂流,海巡署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立即動員相關救援單位趕往搜救,與鄰近潛水業者合力救援上岸,緊急送往綠島衛生所搶救,經搶救醫師仍宣告無效。

判決書及起訴書指出,盧姓男子為綠島某潛水中心合夥人,帶領學員吳女至馬蹄橋、大白沙附近水域從事潛水教學。盧俊良明知吳女甫參與PADI開放水域潛水員課程,對潛水風險評估並不熟悉,明知應注意使參與上開課程之學員保持目視且手得觸及之距離,並應有潛伴陪同,以確保對於學員能施以適時之援助,竟疏未注意於事前規劃潛伴,並於下潛過程中未與吳保持目視且手得觸及之距離,致吳因不明原因溺水,未能及時施以救援。

盧因未見吳之蹤影,開始於附近水域搜尋,在距岸際約300公尺處尋獲吳,經送往綠島衛生所急救後,仍因溺水窒息而死亡。

此案經吳女之母訴由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總隊報告偵辦,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經檢察官與被告於審判外達成協商,盧男認罪,台東地院法官據以宣告有期徒刑7月,緩刑5年,並應向死者之母支付10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