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拒繳9萬愛車被查封 竟當街爆粗口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0歲林姓男子因酒駕等行為被罰9萬餘元,今年3月間,交通局發現他的愛車停在新北市新莊區路邊收費停車格,通知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前往「抓車」,就在準備拖吊之際,林男突然現身請求不要拖吊,情急下甚至爆粗口:「三小」,新北分署人員審酌林男經濟及家庭狀況,同意他分期繳納,最後林男取回愛車。
新北分署指出,2017年11月間,林男駕車行經板橋環河西路4段遇警攔檢,因5年內酒、毒駕2次(先毒駕後酒駕)以上,被罰9萬元,不僅如此,他還有闖紅燈、違規停車及在單行道與他車等行為被罰5800元,一併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9萬5800元。
今年3月3日及3月29日,新北分署接獲交通局通報,林男名下1部2009年份的本田汽車,停放在中和區及新莊區的路邊收費停車格,但書記官到場查封時,車輛均已駛離;3月31,交通局再度通報林男的車輛停放在新莊區路邊收費停車格,新北分署書記官隨即前往查封。
新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獲知後,帶著6位正在新北分署實習的學習司法官前往見習,正在人行道上解說查封車輛程序之際,拖吊車剛好到場,林男亦突然現身;他表示,自己原從事電子業,已失業1年多,還有2個小孩要養,1個讀小學,1個幼稚園,今天是來附近找友人談工作,身上只有1000元,可以辦理分期繳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
主任行政執行官詢問林男可否先向友人借款,提高還款金額?林男暴怒表示,沒有辦法借,借也還不出來,並說:「你們不能這樣逼人吧…現在工作難找得要死,你們說要查封就查封,都不顧老百姓死活,我就是沒錢啦…不然你們一群人圍在這裡係哩三小啦」。
主任行政執行官見狀幾經勸說,林男態度才慢慢緩和,隨同書記官回辦公室辦理分期繳納,承辦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林男經濟及家庭狀況,同意其先行繳納1000元,剩餘罰鍰分48期,每月繳納2000元,並由到場的友人書立擔保書作保,取回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