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追查303大停電 興達電廠3員工各15萬交保
高雄興達電廠。(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303大停電案,橋檢昨天搜索興達電廠等處,查扣相關證物,帶回簡姓、田姓、李姓等員工,經承辦檢察官偵訊後,認為3人涉嫌公共危險罪,諭令各15萬交保候傳。
據了解,今年3月3日,台電「興達電廠」因人為疏失,導致全台共有549萬戶停電,檢方立即指派檢察官追查,了解事故發生可能原因及停電狀況,釐清是否涉及有刑責。
21日上午,檢方辦案人員搜索興達電廠簡姓、田姓及李姓員工3人住處及辦公處所,並通知到案說明,經開庭偵訊後,諭令各15萬元交保候傳。
專案小組調查,簡、田2人是興達電廠電氣組變電一課員工,李則是案發當日開關場控制室的值班主任。
當天上午8時50分許,簡、田欲測試DS3541(隔離開關)時,疑似未確實檢查相連接GCB3540(斷路器)內SF6(絕緣氣體)充填狀況,而在GCB3540內無充填SF6之狀況下,要求李開啟測試,導致DS3541發生爆炸,造成設備毀損,引發停電事故。
承辦檢察官蔡婷潔漏夜開庭後,下令簡等3人各15萬元交保候傳,並擴大追查有無其他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