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國立轉私校法律系 補教老師罵「低能屁孩」被處罰金9千
圖為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1名女網友在臉書上張貼報考東吳大學轉學考的備取榜單,並留言「備4啊啊啊啊啊......#求求你讓我上啊啊啊啊啊...」等,她的友人詢問她為何從國立大學轉私立大學,陳姓補教老師亦加入討論,但竟出言辱罵女網友「低能屁孩、頭腦壞掉」等而被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罰金9千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0年7月23日,女網友張貼轉學考備取榜單後,與陳男就國立大學與私立大學法律系比較相互應答,怎料,隔日凌晨2時許,陳男竟出言辱罵「看妳這低能屁孩自以為是頭腦壞掉,還想從國立轉私立,進去就知道學店坑錢,不過妳的態度很適合當綠共文青,可以往政治發展」等。
陳男辯稱,他與女網友在高中時成為臉書網友,雖未見過面,但基於老師角度,苦口婆心勸她不要從國立大學轉到私立大學,因為他從輔大醫學院轉台大農學院,女網友則認為法律系不同,但他認為國立還是比私立便宜,資源又多,法律系也是人,不是神,法律系貪贓枉法一大堆,她聽到批評不高興回訊嗆他「白痴!廢物!沒有讀過法律系,不懂就閉嘴」,他才會抓狂回嗆。
女網友否認先嗆人並指證,陳男勸她不要轉學,但她認為,東吳師資和資源不輸國立大學,陳男聽聞後就開始罵人,她私訊要求道歉,陳男雖有修改留言,但並無特別改變。
法官亦認為,陳男辯稱女網友先嗆人,顯然有疑,且女網友要求陳男道歉後,陳男隨即修改文字成「看妳自以為是頭腦壞掉」,顯見他自知出言失當,有觸法疑慮而為的掩飾動作,更何況陳男是智識能力正常、有社會歷練經驗的成年人,應知對話已達到無法理性溝通程度,除停止留言,亦可私訊留言,避免在公開網頁上發表貶損他人人格尊嚴的宣洩情緒言詞,但仍故意為之,主觀有犯意。
法官認為,陳男在女網友臉書上罵她「低能、屁孩」等,屬侮辱言論,足以貶損女網友的名譽及尊嚴評價,可見他尊重他人名譽法益的法治觀念有待加強,判處罰金9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