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執法路段違停施工被開單 運將提告撤罰勝訴
2022/03/05 11:1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運將在科技執法路段申請路權施工獲准,卻被路口電腦監控系統判定違規停車挨罰900元,鄭男申訴無效,氣得提起行政訴訟,屏東地院認為請求有理,判鄭男免罰,可上訴。
鄭男去年8月在屏東市復興北路施工,事前並向路權機關申請獲准,因施工地點正好位在警方重點取締違停的科技執法路段,鄭男將小貨車停在路邊施工,被路口電腦監控系統判定違規停車,事後收到一張900元罰單。
鄭男無法接受合法申請路權獲准施工還挨罰,向警方及監理單位申訴卻被打回票,理由是,鄭男向路權機關申請的施工車輛為「吊車」,並不包括該部違停的小貨車,鄭男還是難以接受,為了900元的罰單告上法院。
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公路總局回覆「施工車輛(吊車)臨時使用道路案,本段原則同意使用」,語意未明,且該小貨車緊鄰吊車停放,尚不會有遮蔽吊車致後方追撞情形而產生交通危險,鄭男請求有理,應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