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噴槍致死案 今為鄺父入監日及民事上訴期限最後一天
鄺父因鄧童噴槍致死案判刑確定,檢方通知他今天入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鄧姓女童噴槍致死案,鄺父被判處徒刑10年定讞,今(23)日將入監執行,這天也碰巧是他被法院判決賠償鄧母80萬元精神撫慰金的最後1天上訴期限。
2019年1月20日,鄺男開車載女兒鄧童前往高雄市左營區自助洗車場洗車,卻發生女兒遭空氣噴槍灌氣而死,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徒刑1年10月,但高雄高分院依據台大鑑定報告,認定有故意持噴槍朝鄧童嘴巴噴氣致死,改依傷害致死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被判決駁回而定讞。
橋頭地檢署收到最高法院卷宗後,發出傳票通知鄺男於今(23)日下午,前往執行科報到。
雖然鄺男不服判決提起再審,高雄高分院並在上週首度開庭,法官在庭後尚未做出裁定,但依法再審不影響執行。鄺男離開法院後,曾表示有聲請暫緩執行,結果沒有下文。
此外,鄧母曾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扶養費和精神撫慰金共767萬元,橋頭地院在上月底宣判,認為鄧母目前有工作固定收入,至65歲退休前可累積財富,生活應無虞,此部分判決駁回。
至於撫慰金部分,法官審酌兩造經濟狀況、職業和學歷等因素,認為他應給付100萬元,但因鄧母已請領20萬元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因此鄺男只需支付80萬元,而今日剛好也是他最後1天的上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