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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網屢被絞壞怒擋中油三接工作船 4漁民獲判無罪

不滿中油三接工作船屢屢絞壞漁民漁網,桃園區漁會2020年4月17日即曾發動漁船包圍工作船,豈料,後續又因工作船靠作業區太近引爆漁民怒火。(桃園區漁會提供)

不滿中油三接工作船屢屢絞壞漁民漁網,桃園區漁會2020年4月17日即曾發動漁船包圍工作船,豈料,後續又因工作船靠作業區太近引爆漁民怒火。(桃園區漁會提供)

2022/02/22 15:1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台灣中油公司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工程,過去屢傳工作船絞壞網具事件,2020年4月29日漁民又因工作船太靠近作業海域,發動漁船阻擋通行,事後有4名船長及船員被依強制罪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全案逆轉,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工作船未依規定行駛在離岸5公里外,漁民是為表達「不要影響漁民捕魚權利」,屬於象徵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工作船仍可繞海離開,難認有實質違法性,諭知4人無罪。

桃園區漁會總幹事陳義成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欣慰,如果判決有罪,恐造成漁民「寒蟬效應」、不敢爭取權益;而漁會後續有再與中油協調,漁民與工作船衝突已減少很多。

2020年4月29日上午10點36分,工作船「東彥1號」因行駛在漁民作業海域,被漁民發動漁船阻擋通行,其中,64歲蔡姓船長駕駛漁船至距離工作船僅35公尺處,由53歲何姓妻子施放漁網阻擋工作船,另67歲李姓船員、64歲王姓船長等人,分別將船隻開到工作船附近,以船拖帶旗桿、施放漁網等方式阻礙工作船通行,4人都被海巡署函送法辦並被依強制罪起訴,4人均否認有強制犯意。

法官傳訊工作船人員證稱「公司有交代,如看到下網或是漁船在趕就要繞道,不要離岸太近」;漁會人員則稱,與中油協調工作船應離岸5公里,當天工作船未依規定航行;法官從證詞及相關卷證認為,工作船確實違反離岸5公里規定,漁民前往阻擋是為表達「不要影響漁民捕魚權利」,且事涉廣大漁民權益,屬於象徵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工作船仍可繞海離開,難認有實質違法性,諭知4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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