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工作船擱淺刮傷藻礁 中油因應對策通過環評初審
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召開「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東坪8號擱淺事件因應對策」第3次初審會議。(資料照)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2年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作船「東坪8號」發生擱淺事件,造成0.58公頃藻礁受損,今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召開「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東坪8號擱淺事件因應對策」第3次初審會議,審查中油提出的因應對策,包括強化船舶硬體設施、長期監測受損藻礁區,加強海、氣象預報及施工船舶、機具的管理等,最終環評委員決議放行通過。
109年3月28日,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無動力工作船「東坪8號」因海象因素,斷錨擱淺於大潭藻礁G1區,造成0.58公頃藻礁受損,深度達30公分。根據調查結果,總結藻礁受損範圍內有5個區域20點位,其中11個點位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
會前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呼籲中油落實「不浚挖、不造地」承諾;若因海象造成船舶擱淺、人員死傷或生態破壞,施工階段應停工,並提出「因應對策」,待審查通過,才能復工。
中油則表示,會提升預報系統的精準度,降低船機遇災風險、調整海象因應標準,船舶提前避難,減輕藻礁受損風險、強化硬體設施改善,可耐受突然的天候變化,減低事故發生機率,並加強應變作為,模擬可能發生狀況的因應方式。
另也會增加人員教育訓練,提升船長船員風險意識,降低人為疏失發生頻率;而對於環團及國人關心的藻礁,中油也承諾會制定環境保護與藻礁生態監測計畫。
環委則要求中油做出改善前後的對照表,否則「很難知道現在的因應對策是否在未來能改善」;也要收集彙整近5年本區域的環境特性(含季節性沿岸海流流向、流速、浪高、風向、風速等),並瞭解適合該區域作業船舶條件及操作程序等,以檢討修正因應對策。
另外,環委也要中油補充說明施工船舶撤離避難條件如波高、風速設定依據;提出海事工程防災、減災及災害處置對策;施工品質管理及品保單位(或人員)應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管理及查核。
在人員的部分,環委要求須針對該計畫的施工、管理及監督等人員,定期辦理海氣象知識、海事工程作業安全、海洋污染防治、生態保育及意外災害緊急應變等相關教育訓練及演練。最後經閉門討論後,環委決議通過,為延宕2年的事件暫時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