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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司機性侵印尼女子 寫「備忘錄」辯稱性交易

曾男曾有性侵害前科,台中地檢署聲明法院加重量刑。(記者張瑞楨攝)

曾男曾有性侵害前科,台中地檢署聲明法院加重量刑。(記者張瑞楨攝)

2022/02/16 13:5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強制猥褻與強制性交等刑事前科的28歲曾姓男子,平時兼任Uber司機,去年9月他透過叫車平台,載送印尼籍女子阿芳到某學校,卻起了歹念,將阿芳載到偏僻山區性侵害得逞,之後在手機內建立「備忘錄」,企圖將案情引導到是雙方性交易,他還宣稱阿芳向他索討2000元,台中地檢署認為,曾男之前有性侵害記錄,卻又再犯本案,提起強制性交罪公訴,聲明法院加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曾男去年9月載印尼籍女子阿芳(化名)到某大學,他主動邀請阿芳到山上欣賞夜景,阿芳不願意,曾男不斷慫恿,「陪我一下」,只要5分鐘,他就會把阿芳載到學校,阿芳勉強答應,曾男卻把阿芳載到偏僻山區,強脫阿芳衣褲性侵害,阿芳一度腳踢曾男抵抗,高喊「我不要、我要回去」。

曾男事後將阿芳載到學校,警方於阿芳身上採集到曾男基因,循線逮捕曾男,於曾男的手機內見到一則「備忘錄」,裡面記載案發經過,他還問阿芳「生氣嗎」,「下次請妳吃飯」,曾男不否認與阿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阿芳主動要賞夜景,且主動親吻索愛,還向他要2000元。

檢方不採信上述辯詞,提起強制性交罪公訴,並以曾男曾犯性侵害為由,聲明法院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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