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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刊登中國等地未經核可食品挨罰15萬 提告抗罰敗訴

圖為露天網路頁面。(資料照,取自露天官網)

圖為露天網路頁面。(資料照,取自露天官網)

2022/02/14 10:3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露天網路平台刊登來自中國等地17件食品廣告,遭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認定是非法輸入類的檢疫物,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15萬元,露天市集公司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認定露天市集公司身為經營平台多年的業者,不能卸責,判公司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露天網路平台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24日間,刊登中國鳳爪、日本雞皮餅乾、韓國牛肉條犬貓食品、泰國雞皮餅、匈牙利霜降豬肉片等共17件廣告;防檢局指出,這些檢疫物是非法輸入,露天市集公司卻未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内容,開罰15萬元。

露天市集公司提告強調,經防檢局通知,公司立刻下架、移除相關商品,且網際網路電商平台的運作模式為賣家自行填載商品名稱、商品敘述等内容,並將商品分類後,再由賣家將商品相關說明圖文透過系統刊載於網路,因此,露天網路平台本身不負責將商品上架,無法毫無遺漏地搜尋並篩選違規商品廣告,公司不該受罰。

防檢局解釋,露天市集公司身為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依法必須先確認商品為合法輸入,才能刊登於網路平台,顯然公司應作為而不作為,確實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應受罰。

北院認為,露天市集公司在防止法律禁止以網路方式銷售的各式商品時,作為經營網際網路平台多年的業者,對相關管制規範,自應具高度注意能力,不能以其技術有所困難就想卸責,故防檢局裁罰15萬元並無違誤,判公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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