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科名醫3度赴摩鐵偷情女業務 副院長妻怒告求償200萬
陳姓兒科名醫和李姓女業務常到微笑公園散步。(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在屏東某大醫院擔任兒科主治醫師的陳男,被同為兒科醫師、目前在高雄某婦幼醫院擔任副院長的妻子發現,與李姓女業務課長來往甚密,陳妻找來黃姓「友人」幫忙蒐證,果然拍到陳、李3度到摩鐵開房間,兩人鬧離婚後,陳、李被法官判賠55萬元。
判決指出,陳姓醫師和同為兒科醫師的妻子結婚近20年,2020年3月,陳妻發現丈夫與李姓女業務課長來往甚密,疑似出軌,於是她找來黃姓「友人」幫忙跟拍、蒐證,不但拍到陳男與李女3度赴鼓山區某摩鐵開房,甚至兩人還會牽手在微笑公園散步,形同熱戀般的情侶。
陳妻向丈夫攤牌後,兩人協議離婚,陳妻認為自己配偶權益被侵害,憤向陳、李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陳、李否認偷情,並強調幫忙蒐證的黃姓「友人」其實是徵信業者,且黃男已被雄檢依非法搜索起訴,黃拍到的照片和影片不具證據能力。
但法官認為,黃男雖然涉犯非法搜索被檢方起訴,一審也被判刑拘役55天,但他不是用侵害精神或身體自由等侵害人格權等方法取得陳、李互動影像,因此認定黃男提供給陳妻的物證,仍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也指出,經檢視摩鐵蒐證光碟,發現陳男在房裡下身僅著貼身衣物,李女僅著上衣,赤裸下身,雖然無法辨別兩人是否已發生性行為,但兩人共赴摩鐵開房且衣衫不整,已侵害陳妻原配權益,因此判兩人應賠5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