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撿屍性侵獲准假釋 高院裁准保護管束可望回家過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蛇姬」林采緹的前夫、男子團體「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4年前在北市知名夜店「撿屍」酒醉女子,帶到樓梯間當場脫褲性侵,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徒刑定讞,另犯毒品案,被裁定應執行2年1月徒刑,2020年7月發監執行,因已服刑過半,法務部1月20日核准他假釋,高等法院依第93條規定,裁准他假釋付保護管束,胡可望獲准回家過年;此案可抗告。
本名胡睿楷的胡睿兒,這次是第二次申請假釋才獲准。胡於2021年10月服刑過半後,第一次申請假釋遭駁回,今年1月,胡捲土重來,20日獲法務部矯正署複審通過,檢察官向高院聲請胡付保護管束,高院於本月22日裁定獲准付保護管束。按規定,胡獲假釋後,應向觀護人報到。
2018年6月17日凌晨,被害女子與2名女性友人,至北市信義區夜店「KLASH」玩,她在舞池中認出胡睿兒是藝人,主動攀談,一起跳舞、喝酒及拍照,凌晨3點左右,她與胡離開夜店,在地下一樓梯間平台,她不勝酒力癱軟在胡的身上,胡將她放倒在地,掀裙欲性侵。
胡擔心被外人發現,又將她拉到後方電梯間的暗處,將她側放,從後方掀裙硬上,女方因搖晃而醉吐,胡才罷手,在一旁自慰,事後獨自離去,凌晨4點半,大樓水電工發現被害人衣衫不整躺在電梯間,向警方報案。
胡被北檢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台北地院考量胡已和被害人以40萬元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2年徒刑。高院審理後,仍判胡2年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去年6月10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胡2年徒刑確定,胡另犯毒品案,被裁定應執行2年1月徒刑,2020年7月21日發監執行。
胡睿兒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時,曾表示對小孩很抱歉,對自己做的事感到懊悔,已記取教訓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