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涉性侵入監首度申請假釋 被以「社會觀感不佳」駁回
2021/11/01 13:0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藝人「蛇姬」林采緹前夫、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因赴夜店狂歡後涉撿屍性侵,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定讞,去年7月21日發監執行,至今服刑1年3個多月、已服刑過半,日前他首度申請假釋,法務部矯正署以性侵案受刑人社會觀感不佳等理由駁回胡的申請案,他最快須等明年1月才可再度提出申請。
胡睿兒於2018年6月17日凌晨赴夜店KLASH跳舞,被害女子認出他是藝人,雙方即開始聊天、喝酒、跳舞至凌晨3點多,離開夜店時女子不勝酒力癱軟在胡身上,胡見狀原欲就地掀裙性侵,因擔心被發現,便將女子拉到後方電梯間性侵後離去。
一審台北地院考量胡已與被害人達成40萬元和解,但被害人不同意緩刑,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他2年徒刑,上訴高院仍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經最高法回駁回上訴定讞,胡於去年7月21日發監執行。
受刑人申請假釋流程,由監所假釋審查委員會初審,假審會除了監所人員,還有外部專家組成,根據受刑人處遇、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進行審查後投票決議,通過或不通過都須送矯正署複審,據悉,胡睿兒在初審階段就被駁回。
矯正署表示,性侵害案件受刑人申請假釋,較一般受刑人申請條件多,除了達到假釋條件,必須通過監所治療評估,再由假審會依個案情形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