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不滿管教 當眾亮斧頭揚言「砍班長」判拘役50日

黃姓士兵偷竊又亮斧頭恐嚇「想砍班長」,被桃園地院依軍法對上官恐嚇罪等判處拘役50日。(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陸軍某裝甲部隊黃姓志願役二兵,因曾竊取鄰兵的S腰帶,後續又不滿下士班長管教,為此營長、連長到他家關懷時,黃卻當著眾人面亮出斧頭揚言「想砍班長」,嚇得眾人紛紛後退,黃事後聲稱精神不穩無法控制言行,但法官不採信,依軍法對上官恐嚇罪等將他判處拘役50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2018年入伍、同年12月他在寢室內找不到自己的S腰帶,竊取鄰兵的裝備使用,後來不服同連的下士班長管教、肢體碰觸等,因此懷恨在心。
事後單位營長、連長、輔導長、連士官長與該名下士班長等人一起到黃男位於彰化的住處關懷訪問時,黃卻當著眾多長官的面,直接拿了把斧頭放在桌上,直說「我今天本來是想拿斧頭砍班長」,「在班長身後我還放了鐵棍跟菜刀」,造成班長心生畏懼。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竊取鄰兵的S腰帶,也在長官面前拿出斧頭;受害的下士證稱,當黃男拿出斧頭又稱說想要砍他,當下感到害怕而往後退以防發生意外,法官認為可見班長確實因為黃的言詞舉動而心生畏懼。
法院審酌,黃身為軍人卻在營區偷竊,又恐嚇上官影響營區安全、軍隊紀律,依陸海空軍刑法在營區竊盜罪、對上官恐嚇罪,各判拘役10日、5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