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口痰好貴!婦人朝鄰居吐一次 判拘20天
何姓婦人朝鄰居吐口水,被屏東地院判拘20天。(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何姓婦人與鄰居潘姓母子關係不睦,何婦見潘姓母子共乘機車返家,竟朝母子方向吐了一口痰,噴濺到潘婦身上及機車上,潘婦憤而報警提告,何婦雖辯稱口水不是她的,但法官不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若易科罰金,代價為2萬元。
屏東何姓婦人1年多前見鄰居潘姓母子共乘機車返回住處,竟張口朝著潘姓母子方向吐了一口痰,痰液因而沾黏在潘婦身上及騎乘的機車上,潘婦氣炸,隨即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詢問何婦「幹嘛吐人家口水」,何婦回嗆「罰我錢嘛,吐口水就罰錢而已」。
何婦被依公然侮辱罪送辦,但屏東地院審理時,何婦卻否認朝潘姓母子吐痰,強調口水不是她的,但法官檢視警方到場處理時的秘錄器影像,並詢問當事人及相關證人後,認為何婦確有朝潘姓母子吐痰的行為,故意貶損他人尊嚴,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