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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的餛飩!偷超市1盒餛飩 判刑5月易科罰金折合15萬元

中年慣竊才剛執行完半年,就又到超市偷了1盒市價45元的餛飩被發現,南投地院法官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台新台幣15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中年慣竊才剛執行完半年,就又到超市偷了1盒市價45元的餛飩被發現,南投地院法官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台新台幣15萬元。(記者陳鳳麗攝)

2021/12/13 11:5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竊盜前科累累的許姓中年男子,9月中旬即再度伸第三隻手,在某家生鮮超市偷拿1盒市價45元的餛飩,要離開超市時因有另件竊盜案被通緝,警方在超市門口緝捕,發現他又偷了1盒餛飩,竊盜案再加1案。南投地院法院認為,許男屬故意犯罪,顯示對前次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15萬元。

這名53歲的許姓男子,近3、4年有多次因竊盜罪被判刑,才因竊盜罪被判刑4個月今年3月執行完畢,9月中旬前往集集鎮某生鮮超市,偷拿一盒標價45元餛飩,放在其隨身包包內,只到櫃檯結帳其他商品,結帳完畢後,正在慶幸沒有被發現,孰知他因另有竊盜案被通緝,警方就在超市門口等著將他緝捕歸案,而在清點其物品時,發現他又手癢犯案,偷藏1盒45元餛飩。

許男後來賠給超市45元,因為他竊盜前科累累,還有案子被通緝,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許男是累犯,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且才剛執行完半年,就再度偷竊,因此加重其刑,判處有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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