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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北市刑大警官 士檢諭令50萬元交保

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二線三星經濟組長陳建志上午辦保完成,離開士檢時僅說謝謝關心。(記者溫于德攝)

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二線三星經濟組長陳建志上午辦保完成,離開士檢時僅說謝謝關心。(記者溫于德攝)

2021/11/30 08: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二線三星經濟組長陳建志,2019年擔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長時,涉嫌將刑事局偵辦的一宗金額高達6.8億多元的地下匯兌案情洩漏給業者,並收受10萬元賄款,士林地檢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其住處、辦公室等7處,並將他約談到案,認為他違反貪污罪與刑法洩密罪,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

陳建志上午辦保完成,離開士檢時簡短表示:「謝謝關心」。

據悉,陳建志涉洩密案情涉及綽號「巴菲特」的男子高豐達,高前年與同夥從事地下匯兌,短短不到半年,業務總額就逾6.8億元,高等共犯求的是從中賺取匯兌金額百分之一、即680萬多元手續費,高等人還以藍寶堅尼等名車代步,也身背名牌包、手戴名錶炫富,刑事局前年底收網逮人,士林地院今年5月依違反銀行法判高4年徒刑,案件已上訴高等法院。

調查局後來也查出,時任市刑大偵二隊長的陳建志,疑從同僚口中得知刑事局偵辦高豐達違反銀行法案,涉嫌將案情洩漏給業者,再收受10萬元不正利益,因此,北市調處昨在士檢指揮下,搜索並約談陳到案說明,士檢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

49歲的陳建志是警大69期畢業,曾擔任過瑞芳、汐止分局偵查隊長,他的爭議還包括去年10月擔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長時,被爆料到有女子陪侍的「茶桌店」喝酒,因此被拔掉隊長職務。(11:3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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