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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貪賺2萬元幫表弟代收海洛英包裹 表哥與友遭判6年與8年徒刑

    宜蘭25歲周立昂與23歲張峻維幫人代收含有海洛英的包裹,遭到判刑。(記者林敬倫攝)

    宜蘭25歲周立昂與23歲張峻維幫人代收含有海洛英的包裹,遭到判刑。(記者林敬倫攝)

    2021/11/21 10:35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25歲周立昂與23歲張峻維於今年1月29日,幫助周的表弟劉力豪(綽號小東)代收有1級毒品海洛英的包裹,遭檢調在張的宜蘭市住家查獲,並透過張循線追查,發現該包海洛英,為男子周晉甫在泰國訂購,並透過吳宸銳與劉男為中間人,以2萬元為代價,聯繫周立昂與張峻維代收;全案法院審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別判周立昂與張峻維6年與8年徒刑。

    至於負責聯繫、找人代收包裹的中間人劉男與吳男,則各判9年6個月與16年有期徒刑,全案主謀周晉甫,則另案偵辦中。

    判決指出,周晉甫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中旬某日,透過吳宸銳以5萬元為代價,尋找海洛因包裹收件人,吳宸銳再透過劉力豪尋找,劉遂以1萬5千元為代價,委由表哥周立昂提供包裹收件人資料,周再以8千元的代價委請張峻維受領包裹,並由張峻維提供其身分證、健保卡、手機電話號碼與宜蘭市的居所地址等資料。

    劉力豪於今年1月17日張的資料傳給周晉甫,並以語音檔案留言給吳宸銳表示,其已將資料傳給周晉甫,但劉於今年1月21日,另因涉及詐欺案件遭羈押,周晉甫無法透過吳宸銳聯繫劉與收件人,遂透過張的電話號碼與張聯繫,表示他為「小東」的朋友,張接獲簡訊後,遂透過臉書聯繫周,商討收包裹的事宜。

    3人討論後,最後決定將收包裹的代價,提高至2萬元,周晉甫因此向泰國曼谷汶昆省不明人士訂購海洛因1包,淨重2085.81公克,以緞帶夾藏在包裹內作為掩飾,透過國際快捷運送至國內,擬由張峻維收受,但進入海關時,關務人員發覺包裹有異,遂通報檢調,於1月29日在張的家中查出全案。

    審理時,周立昂、劉力豪坦承犯行;張男辯稱,他不知道包裹裡面是毒品,因為周說裡面是電子煙的煙彈,他才會收;吳男則辯稱,跟劉男一開始是先談代收包裹的事,但他的上手不是周晉甫是王正誠,而且是代收煙油,且他找劉力豪代收包裹的代價是5萬元,不是2萬元,他與本案無關。

    全案法院審結,法官依照張峻維、周立昂、劉力豪及吳宸銳的臉書私訊、簡訊訊息截圖等證據,認為4人,與有私運、運輸毒品直接故意的周晉甫間屬共同正犯,因此分別予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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