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王炳忠「狗兒子、共匪、賣國賊」 館長判拘役30天
首次上稿 16:22
更新時間 18:0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總統李登輝去年辭世後,新黨成員王炳忠在臉書寫下「終於死了」引起爭議;網紅「館長」陳之漢獲知,在臉書及直播中以三字經等不雅字眼辱罵,怒斥王炳忠是「狗兒子、共匪、賣國賊」等,事後被起訴,在審理時認罪;新北地院今日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法官審理認為,陳之漢不滿王炳忠言詞,卻未能理性處理,在社群網站及影音頻道上公然侮辱王炳忠,足以貶損王炳忠的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顯然未知尊重他人的名譽法益,審酌犯罪後坦承犯行,因此判拘30日。
檢方調查,陳之漢不滿王炳忠竟在前總統李登輝辭世後發文「終於死了」,去年7月30日晚間9時許在臉書「飆捍」專頁中發文「丙中狗兒子」等語。
同年8月2日晚間11時許,陳之漢還在直播中以三字經等不雅字眼辱罵王炳忠,例如:「垃圾、弱智、狗娘養的、X你媽的中共狗、X你媽的王八蛋」等,並怒斥他是「狗兒子、中國狗、共匪、賣國賊」等語被告。
檢方偵辦時,陳之漢坦言有發表上述言論,但辯稱臉書中的「丙中」不是指王炳忠,直播中也沒有提及王炳忠,並非針對王炳忠。
檢方認定陳之漢就是針對王炳忠,雖王炳忠發言內容本屬涉及政治人物言行可受公評之事,但陳之漢以「X你娘」等具有性貶抑意涵的言詞及「垃圾、狗娘養的、狗兒子、王八蛋」粗俗不雅詞彙,並以「匪、賊、狗」等指人蠻橫霸道、奸詐狡猾、諂媚奉承字眼,進行情緒性謾罵,已逾越一般社會大眾可接受的程度,非適當合理評論。
法院日前審理時,陳之漢認罪,委任律師表示,本案是政治評論時不慎「擦槍走火」,且陳之漢已認罪,請從輕量刑。
王炳忠當時亦出庭表示,他與陳之漢並無私人恩怨,從未批評陳之漢,對方卻以這麼多粗鄙的言語辱罵,已逾越正常合理評論範圍,他無法接受,且陳之漢有多次非理性謾罵記錄,仍不知悔改,希望法院從重量刑,他並對陳之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要求館長賠償60萬元,並須刊登道歉聲明。